管理經濟學程
真理大學經濟系設置「管理經濟學程」計劃書
一、學程名稱:
管理經濟學程。
二、設置宗旨:
1. 提供本系及本校學生修課規劃依據,鼓勵學生有系統地學習經濟學與管理學相關知識。
2. 鼓勵本系學生結合經濟學邏輯推演與商業應用知識,培養具備全面性與獨立性的思考能力,提高未來進入就業市場的競爭力。
三、設置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:
本學程以學分學程方式開設,僅接受校內學生申請。
四、參與之教學單位:
1. 執行單位:
經濟學系。
2. 協助單位:
企業管理學系、工業管理與經營資訊學系、財務金融學系、國際貿易學系、財經法律學系、財政稅務學系。
五、授課師資:
執行單位及協助單位之各相關科目授課教師。
六、必修、選修及應修學分總數:
應修學分總數為20學分以上,其中包含必修10學分以上及選修10學分以上;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,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系、所、加修學系及輔系之應修科目。
七、所需資源安排:
相關課程師資及相對應之授課教室。
八、行政管理:
本學程由經濟學系規劃、邀集企業管理學系、工業管理與經營資訊學系、財務金融學系、國際貿易學系、財經法律學系及財政稅務學系合作開設,相關行政事項處理單位設置於經濟學系。有關報名、選修、教學等相關事宜,請洽經濟學系助理(分機5341)。
九、招生名額:
以30人為原則,可視實際需求調整。
十、對外招生之報考資格規定或受理申請之資格規定及核可程序:
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,向經濟系辦提出申請。
十一、 其他事項:
詳細必、選修學科科目如附表。
十二、 附表:
真理大學經濟系管理經濟學程學分科目表
必/選修
|
課程名稱
|
學分數
|
單位
|
必
|
個體經濟學
|
3
|
經濟學系
財務金融學系
國際貿易學系
財政稅務學系
企業管理學系
|
產業經濟學
|
3
|
經濟學系
|
|
管理學
|
2
|
經濟學系
企業管理學系
工業管理與經營資訊學系
|
|
商事法
|
2
|
經濟學系
國際貿易學系
|
|
選
(三選一)
|
財務金融英文
|
3
|
財務金融學系
|
商用英文
|
國際貿易學系
|
||
商用英文會話
|
企業管理學系
|
||
選
(選三門)
|
銀行實務與管理
|
3
|
經濟學系
|
投資學
|
3
|
企業管理學系
財務金融學系
|
|
資訊管理
|
3
|
企業管理學系
|
|
組織行為
|
3
|
企業管理學系
|
|
行銷管理
國際行銷管理
國際行銷學
|
2
|
工業管理與經營資訊學系
企業管理學系
國際貿易學系
|
|
知識管理
|
3
|
工業管理與經營資訊學系
|
|
經營策略管理
策略管理
|
3
|
工業管理與經營資訊學系
企業管理學系
|
|
生產管理
|
3
|
工業管理與經營資訊學系
|
|
財務管理學
財務管理
財務管理
|
3
|
經濟學系
財務金融學系
企業管理學系
|
|
公平交易法
|
2
|
財經法律學系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