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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比賽規定 題 目:『發掘台灣特色企業』 本次競賽參賽者需利用『中華徵信所未上市企業資料庫』,發揮資料加值創意,給予「台灣特色企業」新的定義與評選標準,並介紹特色企業獨到之處。參賽者可以從財務、研發、人管、行銷、生產…等各面向,找出更多具有經營特色的台灣企業,挖掘「台灣特色企業」,找尋台灣經濟活力之光。
參賽資格:98學年度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(含研究生) 以隊為單位, 隊員人數3~4人 每隊需邀請一名指導教授, 指導作品方向
2、報名事項 (1)報名期限自2009年06月01號2009年10月30日23:59止 (2)以組為單位,一律採網路報名。 (3)報名後E-MAIL通知資料庫使用帳號密碼。
3、競賽規則 (1)每隊參賽作品必須使用「中華徵信所企業資料庫」,並且由『中華徵信所未上市企業資料庫』篩選出特色企業;如有需要,參賽者亦 可使用中華徵信所其他或第三方輔助資料源。 (2)作品需包含隊名、成員、指導教授、作品名稱、內容。 (3)作品內容需撰寫完整創意說明,包含: 創意主題名稱 特色企業的定義 評選標準 篩選方法 資料庫使用欄位及其他輔助資料來源 特色企業介紹:特色企業介紹不得少於3家,特色企業介紹之形式不拘。 (4)本競賽以初賽、決賽二階段進行,於決賽時選出三名頒發獎金。
4、評分標準 本階段分為二階段進行評分
| 項目 |
比重 |
| 創意思考 |
35% |
| 邏輯性 |
20% |
| 作品完整性 |
10% |
| 資料豐富性 |
3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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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項目 |
比重 |
| 書面表現 |
60% |
| 表達能力 |
20% |
| Q & A 臨場反應 |
15% |
| 時間掌控 |
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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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活動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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